在特殊教育学学科前探索阶段,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特殊教育逐步纳入国家教育体系,成为国家意志行为。这一时期特殊教育主要存在于基层特殊教育学校的实践中,高校的特殊教育人才培养尚未开展。特殊教育学的孕育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党和政府人道主义关怀的政治权威,成为特殊教育学孕育的政治基础。没有党和政府,就没有特殊教育规模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特殊教育几乎是在“一片废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党和政府从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出发,迅速做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安排。1951年,《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提出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私立北京聋哑学校开始由政府接管为公办学校,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推进特殊教育的坚定政治意志和人道主义关怀。1953年,教育部设立盲聋哑教育处主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1957年,教育部颁发《教育部关于办好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几点指示》,明确盲、聋哑教育是国家整个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必须有计划地发展起来,必须办好现有的盲童学校和聋哑学校。1971年,周恩来总理和叶剑英副委员长先后亲自到北京市第三聋人学校视察工作。另外,为了加快特殊教育发展,1956年,国家公派朴永馨、银春铭到苏联国立莫斯科列宁师范学院学习特殊教育学。1959年,教育部、内务部还专门成立聋哑教育师资讲习所,为聋哑学校培养师资。这为后来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打下了重要的人才基础。第二,广大基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开展的两类残疾儿童教育实践探索直接孕育了特殊教育学的专业基础。在教育对象和目标要求上,《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提出各级政府设立聋哑、盲目等特殊学校,基本确立了两类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教育部关于办好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几点指示》还从管理、经费、教师、教学等方面,较全面地设计了特殊教育的目的、任务、管理与教学等方面的规范。《全日制六年制盲童学校教学计划(初稿)》和《全日制六年制聋哑学校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在对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对盲校和聋校的教学目的、学科设置及课时等都做出全面安排。这基本确立了特殊教育实践的内容,直接影响特殊教育学知识构建。第三,黄乃、李牧子、洪雪立、沈家英、叶立言、余敦清、简栋梁等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既是特殊教育实践者,也是特殊教育学孕育的奠基者、播种者。他们的特殊教育实践探索和经验积累等工作,直接培育了特殊教育学产生成长的“沃土”,构筑了特殊教育学启程发展的“地平线”。例如,1959年洪雪立发表《新中国聋哑教育十年成就》,1974年北京市第四聋人学校沈家英与周有光合作研制汉语手语。另外,1950年陈鹤琴主编的《活教育》杂志出版《特殊教育研究专号》。其后,1957年创刊的《聋哑教育通讯》(内部发行)、1960年教育部编印的《盲童学校教育工作的初步经验》,都体现了基层特殊教育教师的经验积累和知识建构。上述党和政府以及广大基层特殊教育实践者的工作,开创了我国特殊教育学形成发展的“根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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