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前资本主义时代的货币业务及银行业务
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凡有多种货币之处,银行业务主要为兑换业务。此外的付款业务,特别是隔地支付亦为必要。夷考古史,尤其是希腊,我们发现了典型的银行业务,实为承受委托付款,及发行便于远方支付的商旅信用券。当时虽无今日之票据,只有支票的雏形,但已被用作支付手段。货币保管业务(存款业务)亦为银行最早的业务之一,古埃及与罗马俱已有之,埃及的银行家大多为财产管理人。在巴比伦(中国、印度亦然),货币没有许多种类,故兑换业不发达。然而这类银行家另有一造币的业务,即上文屡屡提及的加印于银块上使之成为通货。之后,银行家就经营节约现金支付之劳的汇兑业务,只是汇兑买卖者须预存相当的金额于该银行。与此相当的,我们于巴比伦发现有银行票之物,但非今日所谓的钞票。近代的钞票,其流通与各存款者的存款无关;而巴比伦的银券,则全部是便利汇兑买卖者之间支付的工具。此最早的汇兑买卖之范围,详情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我们决不能以过于近代的眼光视之,而且其大多仅用于地方的买卖而限于商人之间。所以此类银行票并不能成为一般流通的对象。巴比伦银行业授人信用的业务,系从汇兑买卖发展而来的,这是巴比伦的特色。职业的银行家若得相当的保证或抵押,可以授人以小额信用。巴比伦银行家之所以能成为信用上的中介,实因无铸币之存在所致。买卖之际,虽然以银为计算基准,但并不以之作为直接支付之用,故必须以银行家为中间人,由他们规定支付之期,并对卖者保证清偿。巴比伦的银行业还有其他特质,能经常授人以企业资本。从楔形文字中,今日尚可发现许多古代所不易见到的出借企业资本之契约。此种现象之原因可能有其根源,即有铸币之处,银行业务多从铸币业务发展而来,只有在巴比伦,则从货币(信用)买卖业务中衍生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