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两人,美整个人身上的气质变得柔和,双眼里的温柔像是水一般都快溢出来了。
长这么大,这段时间是他最累的时候,却也是最充实的时候。因为身边有伴儿,心里有了寄托,所以再苦再累,也感觉不到,只感觉到浑身好像都被这种温暖包裹的充满力量。
想到这,他握紧双拳。还是没抬头,却低哑的开了口。
“我是在十三岁的时候,流浪到元部落的……”
故事以这么一段话开头。
十三岁的半大幼崽,狼狈不堪,浑身是伤。被捡回元部落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是被元和信一起捡了回去,给了一口饭吃,一口水喝,才粗糙的活了下来。
但美要说的却不是在元部落的生活。或者说在元部落的生活与他曾经的生活相比,太过平静了,最大的波澜,也不过是他视为母亲的元竟然选了他作为伴侣,这让他彻底对人性失去了希望而已。
美从小生活在一个大部落里,那个部落里的人生活富足,他们有着大片农田,圈养着各种猛兽。人们的脸上就如同现在的于部落人一样,脸上经常带着笑,带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
可忙部落的美好表象下,是美他们一族的累累白骨,是他们用血肉,浇灌出的繁荣。忙部落的人将他们当做牲畜一般圈养,逼迫他们交配、繁衍、一代又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