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生海接着叙述对于工作组的内部分歧,他和全组的同志们都做过种种的努力,企图加以克服。他本人往会议上,曾多次对周炳和胡杏的行为,提出过劝告和批评;工作组里其他同志,像何守礼、杨承荣、张纪文、张纪贞、李为淑、区卓、江炳等等,没有一个人不在会上跟会后,对他们提出过意见,并在私下谈话的时候多方规劝。可是周炳跟胡杏两个人就是不虚心接受,偏要一意孤行,坚持自己的错误。因此,他经过再三考虑,觉着只有把这个问题向县委提出来,请求县委加以调査,并且尽快加以解决。
接着往下,是怎么样提出对于周炳跟胡杏两个人的处理意见。这一点又使他大伤脑筋。他首先写了“根据个人意见”几个字。后来觉着不满意,又把这几个字涂掉,改成“根据有些同志的意见”。写完以后,看来看去,还觉着力量不够,又把这几个字涂掉,改成“根据多数同志的意见”。他经过反复思量,又觉着这句话力量固然足够了,可惜不大踏实。万一县委真正实行调査一下,那就惹下麻达。这样想过来、想过去,最后,把这几个字又涂掉了,还是采用最初那个方案,写成“根据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