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将组稿权转给他人;
③不得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超过委托权限的事项;
④按委托人的规定办理完委托事项后有获取一定报酬的权利。
6
代理出版经纪
代理出版业务是出版经纪公司接受作者的委托,代理作者就图书或其他作品与出版部门洽谈出版、发表事宜,并于图书或其他作品发表后收取一定佣金的一项业务。代理出版经纪业务主要程序如下。
(1)接受作者委托。获得委托授权,是代理出版的前提条件。接受委托后,经纪人与作者先行签订代理出版委托合同,就代理出版事宜作出具体规定。代理委托合同主要内容是:
①委托事项;
②委托期限;
③委托权限;
④佣金及支付方式;
⑤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2)联系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凡代理出版委托合同没有明确由哪家出版机构出版的作品,出版经纪公司首先必须寻找一个出版机构。选择出版机构,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出版机构的信誉、出版范围、支付稿酬的标准、与作者和经纪人的关系、发行渠道等。
确定出版机构后,出版经纪公司就以作者名义与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图书出版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名称,包括作者名称、著作权人、出版者、经纪人的名称等;
②出版方式,在何地区,以何种方式出版;
③对作品的要求,包括作品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什么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