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现代营销学之父科特勒[ 科特勒,全名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1931年生于美国,被称为“现代营销学之父”,是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硕士和麻省理工学院的经济学博士、哈佛大学博士后,获苏黎世大学等其他8所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主要著作有《营销原理》《混沌时代的管理和营销》等。]教授将营销的演进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以产品为中心的时代”(我们称为“营销1.0时代”),在这个时代,营销被认为是一种纯粹的销售,一种关于说服的艺术;第二个阶段即“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时代”(我们称为“营销2.0时代”),这时,企业追求与顾客建立紧密的联系,不但要持续地提供产品的使用功能,更要为消费者提供情感价值,因此公司与产品都追求独特的市场定位,以期望为消费者带来独一无二的价值组合,形成一种品牌价值;我们所处的是第三个阶段,即“人文中心主义的时代”(我们称为“营销3.0时代”),在这个新的时代,营销者不再把顾客仅仅视为消费的人,而是把他们看作具有独立思想、心灵和精神的完整的人类个体,力争为消费者创造价值,企业的盈利能力与企业自身的责任感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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